购买房产后,除了获取房产证,还需进一步办理不动产证。然而,许多人对不动产证的了解并不深入,甚至误以为它与房产证是同一回事,毫无区别。实际上,不动产证与房产证在功能和作用上存在显著差异。那么,不动产证究竟是什么呢?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首先,两者的证件名称有所不同。房产证的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而不动产权证书则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此外,这两种证件的监制机关也存在差异。房产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而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该职能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相较之下,不动产权证书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监制。
在权证编号方面,房产证包含两个编号:建房注册和房屋所有权证号。而不动产权证书则包含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另外,两种证件的颁证词也有所不同,房产证的颁证词旨在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动产权证的颁证词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而颁发。
那么,不动产证究竟是什么呢?简单来说,不动产权属证书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查、登记不动产情况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的一种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这种证书不仅可以作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还可以在发生权属争议时作为解决纷争、确认权利的依据。
通常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所反映的权利状况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是一致的。然而,在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认物权的归属呢?我国《物权法》第7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属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保持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错误,否则将依据不动产登记簿来确定物权的归属。这一规定也进一步证明了不动产登记簿在确认物权归属方面的证明力优于不动产权属证书。
综上所述,不动产证和房产证在多个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包括证件名称、监制机关、权证编号以及颁证词等。同时,我们也了解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定义、作用及其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