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切实解决三亚市崖州区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
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的住房问题
现启动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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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三亚市崖州区域范围的从业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含配偶)在三亚市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租房;
(三)申请人家庭(2人及以上)年收入在13万元以下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6.7万元以下,但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除外;
(四)外地来崖州区的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了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可自行双面打印);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清单(红色电子公章)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声明等;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社区或单位提供);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开具的商品房网签信息查询结果、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三亚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三亚市户籍的需至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开具无自建住房证明);
(七)以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等证明,专业技术类人员还需提交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
(八)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房源情况及分配原则
本次申请房源为三亚市同心家园“二十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