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伴周围脓肿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为啥河南颁发
TUhjnbcbe - 2024/8/12 17:25:00
美丽的黄皮肤爱心援助工程 http://www.bdfyy999.com/jiankangketang/jiankangzhibo/m/102891.html
□河南日报记者李运海通讯员张涛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焦作市于11月26日颁发了首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正式落地实施。据了解,这是全省首例,也是唯一一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当天下午,焦作市市民王女士和父亲王先生一起到焦作市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据悉,王女士是房子的所有人,为了养老保障,王先生想在女儿的房子上设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收取了原产权证、居住协议、双方身份证明、申请书等资料,并协助王先生填写申请表等资料后进行了登记。王先生当天就顺利领到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居住权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民法典》第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登记有效解决了养老住房保障、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旨在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需求,进一步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保障,有着重要的民生价值。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因为是首例,我们对系统平台、业务流程和申请表格都进行了重新关联和设计,所以办理得比较顺利。未来会有更多的市民办理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我们加强培训,夯实业务基础,用精湛的业务水平和暖心的服务理念,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相关链接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新增的居住权引起
1
查看完整版本: 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为啥河南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