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计八章66条,并明确加强对租赁机构的监管、强化突出对租赁企业扶持措施以及加大对承租人权益的保障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指出,制定住房租赁条例是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出租的住房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同时,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
此外,禁止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内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
对于住房租赁企业而言,《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从事住房租赁有关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有关规定,禁止哄抬租金、捆绑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同时,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住房租赁的重要信息;以隐瞒、欺诈、胁迫、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诱骗或者迫使当事人接受服务;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承租人或者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克扣或者延迟返还租金押金;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意见稿还提到,国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租赁期限为3年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