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靖江市关于进一步解决个人住宅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住宅用地管理,规范住宅用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登记行为,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1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加快解决涉及群众办证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苏自然资发〔〕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靖江市完善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和房屋产权登记意见》(靖*规〔〕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靖江市关于进一步解决个人住宅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年8月11日至年8月20日止。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1、电子邮件: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