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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9/15 21:11:00

8月30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武汉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目的: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护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哪些?

①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②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及其数字复制件。

哪些人可以查询?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1、权利人查询

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人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

①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

②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信息;

③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④不动产单元号。

注意:继承人、受遗赠人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适用本章关于不动产权利人查询的规定。

2、利害关系人查询

符合下列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①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

②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婚姻存续期间查询配偶名下不动产的,适用本章关于不动产利害关系人查询的规定。

3、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查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执行公务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也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与执行公务有关的不动产登记登记信息。

注意:因适龄学生划片入学需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的,有查询需求的学校提交查询申请书、学校介绍信、片区范围内适龄学生的父母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授权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表册、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哪种情形不能查询?①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②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③申请查询的目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④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询方式有哪些?

①查询人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端口、自助查询端口或市、区人工查询窗口等方式,查询全市域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②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的应到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保管的登记部门查询。

资料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新!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查询办法发布!买卖、租赁都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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