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里有一个特别热的话题“娶了校花之后的生活”。从视频里的侧影看,这些妻子年轻时的相貌条件,绝不缺乏追求者。如今她们身上全是操劳的痕迹,还被身边的男人拿着手机,拍下她们忙碌的状态。并配有文字,“当年害老子追你好多年,现在还不是老老实实给我做饭、洗衣服……”她一脸疲惫,他满眼得意。他可还记得当初的海誓山盟,那个承诺要照顾她一辈子的誓言去哪里了?这样的婚姻,能坚持多久呢?
据不完全统计,年中国离婚率竟高达38%。究其原因,排在前面的有生活琐事导致争执、与对方家人产生矛盾、婚外情以及两地分居。
离婚这个词是很多夫妻非常避讳的,幸福的婚姻千篇一律,而不幸的婚姻是各有各的不幸。离婚时面临最大的问题莫过于分割财产,大家都知道,能够分割的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列举了夫妻共有财产的类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可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为子女买房买车可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而对于婚前购买,适用什么规定呢?
一、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子、车子,如何定性?
父母为子女买房买车,其性质属于赠与。所谓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可见,赠与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二、婚前购买的房、车,所有权归谁?
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其买房、车,属于婚前赠与。因子女的配偶还未获得法律上的认可,赠与者与未来的配偶之间没有关系。而房、车的价值比较大,对于与没有关系的人之间,一般不会形成赠与。因此,这时候的赠与无疑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当然,赠与行为最重要的是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如果父母只付了首付款,子女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该如何分割呢?首付款部分按上述规定,应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为赠与双方)。而共同还贷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还贷及房子的增值,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需要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
三、婚后赠与的房、车,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很多父母为了让孩子婚后生活幸福,给孩子买房买车,产证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对于父母婚后给孩子买房的,一般情况认定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一方的。
如果,双方父母各出一部分钱,为两人买房买车,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这共有的形式,是按份共有,不是共同共有。
我们举个例子,男方父母出资万,女方父母出资万,男方所占比例为5/8,女方所占比例为3/8,离婚分割财产时,应按这个比例进行分配。
相识一场,相恋一次,人生有去无回。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优雅地离开。对于财产的分割,如果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依据法律规定协商解决,不要闹到法院,撕破脸皮。就算全世界都站在了你这边,你还是输掉了爱情,输掉了曾经的自己。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