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1、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
2、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
一、利害关系人的代理律师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以下要件:
1、申请书(明确申请查询的不动产检索信息和申请查询内容);
2、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4、利害关系证明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对于利害关系人的其他查询需求,建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出具调查令协助调查,律师持调查令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以下要件:
1、律师证;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3、人民法院调查令。
备注:
1、依据不动产坐落位置查询的,查询范围仅限成都市五城区(青羊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及高新区,其他区市县请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查询。
2、依据非自然人身份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范围为成都市五城区(青羊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及高新区。
3.依据抵押权人查询抵押物信息的,查询范围为成都市五城区(青羊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及高新区。若抵押物办理的是不动产抵押登记,请在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
(以上信息来自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信息查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