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不动产具体指代的是土地与房屋。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持续开展,已然形成了遗留问题,为了进一步增加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规范性,维护不动产稳定的分布秩序,理应围绕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进行相关整改,自此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成果,也能消除不动产诉讼风险,并采用全新的工作方式,减轻不动产登记员的工作量,使之实现便捷化、共享化工作目标。
1不动产登记工作内容及其作用
1.1工作内容
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不动产权利属性的记录事项,需要将具体信息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继而充当不动产权归属情况的凭证。对于不动产登记内容的细化,它可归纳为不动产属性、不动产权归属以及不动产权转移等多则内容。
其中在不动产属性上,泛指房屋或土地面积,用途以及空间规模等,至于不动产权归属问题,指代的是归属者及其来源,归属年限等,而且还要及时登记不动产变更转移情况。
经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够实现不动产的合理管理,也能参照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综合内容,实现自然资源的统筹化管理与科学规划。
1.2资料作用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形成的不动产资料,在社会生活中具备突出作用。
第一,凭证作用。由于我国地大物博且每个人的不动产资源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就导致在不动产权归属上常出现一定的纠纷或疑虑问题。此时,通过调取不动产登记资料,可作为凭证确认不动产权归属者身份,消除不良事件的风险;
第二,公示作用。不动产登记资料常以公示的方式实现透明化管理,无论是变更还是确立,都需要公示于大众面前,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整理相关资料;
第三,安全保障作用。不动产在市场上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交易,此时要求交易双方能够从不动产资料的查阅中确认对方身份,以免卖方违规操作,导致买方承担一定交易风险。因此,不动产登记资料对于不动产的变更有着辅助保障作用;
第四,便民作用。不动产登记工作往日多依靠人力进行整理登记,而今可以借助信息平台,对其实现一体化管理,这样可以实现不动产数据的共享,也能为民众办理各项业务节省奔走于多部门的时间,整体上办公效率更高。
鉴于此,不动产登记资料拥有广泛的作用,应当根据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的疑难问题提出优化路径,从而彰显不动产登记资料价值。
2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1登记数据缺乏共享性
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其中较为关键的疑难问题即为登记数据不具备共享条件,造成登记资料无法得到有效利用。而且由于土地与房屋均属于不动产,且具备交叉情况,这就导致各个部门无法及时获取相关资料,从而影响不动产登记结果的可靠性。如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利用土地建设房屋,而建成的房屋又受制于房管部门的管理,此时两个部门在汇总土地房屋归属情况时,很容易在数据不共享的前提下,出现界限划分不明后果,加大纠纷风险,不但会对使用者带来麻烦,而且登记员也会在日常工作中难以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因此,不动产数据共享是当前值得迫切解决的问题。
2.2土权分摊缺少规范性
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分摊问题,目前尚未形成规范的管理规定,而且受地域差异,在实施土权管理工作时,也很难建立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需明确标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内容,对于土权分摊则要求非住宅小区参与土权分摊事宜。对于住宅小区则不适用于土权分摊准则,长此以往势必增加各地区有关部门对土权分摊规定的模糊认知,甚至直接搁置土权分摊业务,这样会导致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阻碍,也会形成遗留问题。所以,对于土权分摊问题的处理应当建立一个管理标准。
2.3房屋转移规定不明确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详细记录房屋转移结果,也是主要的工作内容。但由于关于房屋所有权转移事项尚未形成统一标准,这就导致在收取土地出让费用以及转移房屋所有权时,无法获得可靠的凭证,这样就会激发纳税缴费工作矛盾。因此,对于房屋转移的规定需要更加清晰化,借此在明确的规定下顺利完成房屋权转移变更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员理应在清晰的房屋转移规定中做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工作。
2.4缺少信息化建设条件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对于人力的依赖性较强。而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显然传统工作条件缺乏与时俱进性,应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便在现代化发展道路上,不动产登记工作可以实现便捷化管理。
一方面,目前对于局域网的设置等硬件设施的采购量仍有不足,造成许多引进的系统无法展现具体功能。另一方面,软件系统的应用缺少兼容性,未能给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助力。所以,软硬件建设条件的完善,也是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需要切实解决的重要问题。随着信息化建设条件的优化,不动产登记员也可以直接采用信息系统记录不动产信息。
3不动产登记工作问题的应对策略
3.1依托区块链技术实现信息共享
为了积极处理不动产登记工作难题,应当充分依托区块链技术,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共享化发展。只有实现信息共享,才能保证各部门建立协调的工作协作关系,以免出现数据不一致问题。
以往在传统工作模式下,需要自然资源部与房管部门先行为房屋买卖者办理抵押贷款等业务,而后需要等待银行机构的下款,这就导致各部门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用于等待其它部门的响应结果。虽然目前自然资源部给出的不动产登记时间为5天,但在极短的时间里要想快速完成登记工作,理应借助区块链技术,于各部门之间共享房屋买卖方相关信息,而后保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快速办理登记事项。
同时,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还可以削弱对第三方机构的依赖性,以免只能在中介单位的干预下才能顺利办成相关业务。此时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已经实现了信息共享,则不需要房屋买卖双方额外花费中介费达成交易,自此节省了一定的投入成本。考虑到区块链技术能够形成权威数据,这就导致不动产登记信息在规范的环境下进行变更转移,即使有不法分子期待违规操作获利,在区块链技术指引下也很难发生违规现象。
基于此,区块链技术能够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打造一个信息共享的工作环境,需重视技术应用成果。
3.2实现土权差异性分摊管理
在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时,要求相关机构需在面积一栏中填写宗地面积以及房屋建筑面积,而对于权利其他状况一栏中,需要取消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这样可以避免因分摊不当引发纠纷问题。同时,还可秉承着差异性管理原则,对土地所有权实施综合管理。尤其是住宅小区房屋建筑所有权的划分,应不进行分摊管理。而其余土地所有权,需要根据宗地所有权进行细致登记。
而对于既有建筑物,也要取消分摊管理。此外,在土地所有权初次办理登记业务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确定宗地面积时,理应以出让取得土地面积为基础,并且公用设施所有权归属业主,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往日已经开展过土权分摊工作,这就导致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已有相关说明,此时登记员应侧重于共有土权面积的标注,而后保证登记后形成的不动产资料符合差异性分摊管理规定。只有针对土地所有权做好差异化管理工作,才能实现土地所有权的均衡分布。
在不动产权证上需要标注好宗地面积,体现土权所有人对宗地空间的使用权利,此处已不局限于分摊面积使用权,对于土地面积使用权的划分与确认,整体上能够展现出保护业主权益的效果。对此,是否进行分摊管理,应根据不动产用途进行确定,而后才能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性。
3.3完善房屋登记薄标注内容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还需要针对房屋面积,房屋空间等信息进行登记。故此应当保证不动产登记簿上记录的信息足够全面,这样才能表现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效性。
第一点是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于不动产登记簿上需要准确记录土地详细信息,如土地面积等,从而促使在查询不动产信息时可以获取可靠的数据;
第二点是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员还要对房屋性质进行正确标准,如商品房,住宅房等,以供房屋买卖交易中了解房屋实际用途,提高房屋成交可能性。一般而言,对于集资房以及住宅房,需在使用五年后上缴价款费用,之后若对房屋性质进行变更,登记员也要做好变更处理工作,并协助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使用证件登记工作;
第三点是房屋使用者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缴纳价款,相关机构也要实施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数据的更新性,以免出现信息延误问题,导致后期查询相关不动产资料时,无法查询到有用数据;
第四点是在房屋登记薄上,需要登记员检查好申请人相关资料的完整度。尤其是国有房屋,它的最终所有权归属国家,而不能直接按照私有房屋自由买卖或抵押,登记员应携带对应的证明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业务。但对于国有房屋中的配属建筑物,能够按照房屋与土权的关联性共同进行抵押。
对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各种标注内容的填写,需要秉承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登记员将抵押房屋进行细致标注,即不动产土权属于划拨土权,从而指引有关部门直观的从不动产登记簿的标注事项上了解房屋土权归属问题,这样才能在房屋抵押项目上,实现土地出让价款的合理缴纳。登记员务必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对各种说明进行特殊标注,防止后期出现归属问题,影响房屋建筑的正常使用与交易,满足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高效管理需求,也能更加清晰的展示不动产登记数据。
3.4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对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统一管理,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整改的最终成果。因此,为了在信息化时代贴合时代理念创新工作模式,还需要有效完善信息化建设条件,积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以便在信息平台的导向下,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
由于不动产登记工作范围广泛,且涉及的内容较为复杂,无形中加大了登记员的工作难度。而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真正实现不动产数据的一致性。在引进软件平台前,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内部区域内设置信号优良的局域网设施,而后还要采购性能较好的计算机设备以及扫描机等硬件设备。
只有硬件条件过硬,才能保证软件系统符合办公要求。在采用信息平台整合不动产数据时,其具体步骤是先行对不动产数据进行分配,而后对其进行迁出,对于不合格的数据需要通过清理、质检的途径提高合格度,之后抽检合格后,可以上传到成果库中,并实现共享库数据的实时更新。而对于迁出数据初步合格的数据,可以直接导入整合库中,并与抽检合格数据共同进入归档环节,这样才能提升数据整合的规范性。
结语
综上所述,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常见问题包括数据不共享、土权分摊不规范、房屋转移规定不明确、缺乏信息化建设条件等。面对疑难问题,利用从区块链技术、土权分摊差异性管理、房屋登记薄标注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等方面着手,促使经过改进后,能够有效应对不动产登记工作遗留问题风险,建立统一化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促成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