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作为实体服务场所,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属于人群聚集区,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的重点区域。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行*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沈新疫防指发〔〕7号)的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您办理的业务不是特别紧急,请尽可能延后至疫情稳定再来办理。
2.确需至窗口办理的紧急业务,自2月3日起,市民朋友可进行电话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日期和时段至大厅办理,请您佩戴口罩,减少在大厅逗留的时间。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特殊时期进入办事大厅需测量体温并持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请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
3.预约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预约
商品房办证、产籍注销
个人抵押权设立、注销、变更
二手房过户业务
二手房缴税业务
预告登记、合同备案
司法查封、强制过户
企业房产抵押、过户
查档出证
投诉及咨询电话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2月2日
文章来源: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