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布最新公告: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房地产税开征进度有望加快,出租出售房屋将迎来重大变化,更重磅的是……
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两部门联合发布最新公告: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
该文件指出要共享所有不动产信息:包括权利人、证件号、共有情况、不动产单元号、坐落、面积、交易价格、权利类型、登记类型、登记时间等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及办理纳税申报时所需的其他登记信息。
该政策释放出几个信号:
1、不动产信息共享,为将来开征房地产税做了很好的数据支持,且前不久国家宣布通过房地产试点草案的审议,待年底前全部实现共享后,房地产税或将大规模开展试点。
2、税务部门与各部门信息互通,体现了“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实现了全业务、全流程、多维度监控,未来涉及不动产的一切动向都在税务部门的实时监管之下。
3、不动产信息共享,彻底堵上了所有与不动产相关税费的漏洞,尤其是涉及房产相关的税费(房屋出售、出租、持有等环节相关税费)。
实务中,由于信息不健全,个人出租房屋缴税问题,一直监管不到位,房屋等不动产实时信息共享后,将彻底堵上这一漏洞。那个人出租房屋,都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房东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附加税
1、由于个人出租住房不涉及消费税,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征的,附加税费也免于缴纳。
2、.1.1-.12.3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附加税费。据悉,此政策已延期,具体以正式发布的延期政策为准。
三、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所得计缴个税如下表所示:
四、房产税
注意:个人出租房屋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据悉,该政策已延期,具体以正式延期文件为准。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