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让地下车位(库)同房产一样拥有产权,在自然资源部尚未出台正式文件的情况下,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结合齐河县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地下车位(库)单独办证问题,保证物权状况的公开和明示,维护广大商品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为加快推进地下车位登记工作,确保快受理、快审批、快发证,此次车位不动产证办理,采取同新房不动产权证办理相同流程,首先由开发商提供前期办证需要的测绘及楼盘,在开发商完成首次登记后,申请人携带《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车位预(现)售合同》、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纳税材料缴完税后即可办理车位产权登记。
目前,齐河县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其中商住用地开发建设项目所配建的车位(库),已具备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部分规划为人防工程设施或其他公共设施的地下车位(库)的,因办理条件尚不具备,暂不办理。
地下车位(库)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既能有效避免了权属争议、矛盾纠纷的发生,又能使地下车位(库)有了合法的身份,实现可租赁、出售、转让和抵押,进一步保证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齐河局徐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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